<?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熊猫哥哥的竹窝 &#187; 童年</title>
	<atom:link href="http://blog.pandalove.us/tag/%e7%ab%a5%e5%b9%b4/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blog.pandalove.us</link>
	<description>熊猫哥哥的猪窝</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Tue, 15 Dec 2009 21:59:48 +0000</lastBuildDate>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2.8.5</generator>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item>
		<title>哪吒传</title>
		<link>http://blog.pandalove.us/%e5%93%aa%e5%90%92%e4%bc%a0</link>
		<comments>http://blog.pandalove.us/%e5%93%aa%e5%90%92%e4%bc%a0#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05 Aug 2008 07:27:34 +0000</pubDate>
		<dc:creator>Panda</dc:creator>
				<category><![CDATA[作文选集]]></category>
		<category><![CDATA[童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pandalove.us/%e5%93%aa%e5%90%92%e4%bc%a0</guid>
		<description><![CDATA[ 
今天在左眼部落格上讨论起儿时收集小儿书，说起买到后面一集，可是却买不到前面一集那种寝食难安的感觉。
没攒过小儿书，不过这种感觉却并不陌生。小学的时候从朋友那里借到一本《哪吒传》的上册，看到最后几页，哪吒一刀一刀剔骨还父，割肉还母，只留一丝魂魄，然后就是封底。不巧的是朋友的下册遗失了，当时也是寝食难安，做梦也梦到哪吒浑身是血，独自飘荡在虚无之中哭泣。好像跟了一本连载小说，正到高潮看的过瘾，却发现已经太监了。
后来大了些，搞到了下册，激动不已，好似找到多年失散的老朋友。可惜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在一开始寻找下册的时候，心里早就对下一册的内容憧憬了无数，真到开读的时候才发现不过如此。
用现在的眼光再看哪吒，发现哪吒也是非常孩子气，蛮不讲理，崇尚武力，跟孙悟空看人家请客不请自己就非要把人家的爬梯搞砸有点类似。一开始就跑到人家后院（东海龙王）洗澡，杀了人家仆人，又杀了人家亲生儿子，还把人儿子筋抽出来做皮带，人家找上门来又要扒人家的龙鳞。可怜石矶娘娘的徒弟闭门家中坐，被哪吒从山海关千里之外一箭飞来射死，找哪吒评理，结果后台没有人家硬，硬是被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活活用“九龙神火罩”炼回石头形状（这个情节小时候觉得非常恐怖，一个ppmm竟然就给活活烧死了）。闯了这么多祸，被老爹逐出家门也是情有可原。
哪吒自裁之后，还是靠师傅太乙真人用莲花做面，莲藕为肢重造了身体，再次说明老板的重要性。
倪匡这么说哪吒：“常常羨慕哪吒能够削骨还父，割肉还母，了却了血肉之躯，从此自由自在，再也不必受父母所生肉体的束缚。莲花化身之后，便进入了生命的高级形态，以灵魂为主的生命形式，摒弃了百无一是的臭皮囊。”

不过哪吒和李靖按理说在割还骨肉之后就父子决裂，形同路人了，《封神》里面却还是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怪哉。
写了这么多，总结一下：要想混的好，最重要的要有个好老板，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PS:
《哪吒传》作者简介：
于秀溪，河北灵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63年毕于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历任解放军福建前线广播电台文学编辑、记者，北京内燃机总厂工会宣教干事，人民美术出版社副编审、《连环画报》主编。1961年开始发表作品。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著有长篇小说《哪吒传》《姜子牙外传》《香罗情仇》《泼醋夫人》，中篇小说《岳云寻父记》《乔老爷传奇》，艺术摄影诗集《荷韵》（合作）以及“诗书作品集”等。
还写过《姜子牙外传》，看来确实是《封神》的同人爱好者。
豆瓣网上的《哪吒传》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8/nezha.jpg"><img title="nezha" style="border-right: 0px; border-top: 0px; margin: 0px 10px 5px 0px; border-left: 0px; border-bottom: 0px" height="260" alt="nezha" src="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8/nezha-thumb.jpg" width="198" align="left" border="0" /></a> </p>
<p>今天在左眼部落格上讨论起儿时<a href="http://lefteyefocus.wordpress.com/2008/07/30/%E9%98%BF%E6%8B%89%E9%A3%8E%E7%9A%84%E6%95%85%E4%BA%8B/#comment-589">收集小儿书</a>，说起买到后面一集，可是却买不到前面一集那种寝食难安的感觉。</p>
<p>没攒过小儿书，不过这种感觉却并不陌生。小学的时候从朋友那里借到一本《哪吒传》的上册，看到最后几页，哪吒一刀一刀剔骨还父，割肉还母，只留一丝魂魄，然后就是封底。不巧的是朋友的下册遗失了，当时也是寝食难安，做梦也梦到哪吒浑身是血，独自飘荡在虚无之中哭泣。好像跟了一本连载小说，正到高潮看的过瘾，却发现已经太监了。</p>
<p>后来大了些，搞到了下册，激动不已，好似找到多年失散的老朋友。可惜期望越大，失望也就越大。在一开始寻找下册的时候，心里早就对下一册的内容憧憬了无数，真到开读的时候才发现不过如此。</p>
<p>用现在的眼光再看哪吒，发现哪吒也是非常孩子气，蛮不讲理，崇尚武力，跟孙悟空看人家请客不请自己就非要把人家的爬梯搞砸有点类似。一开始就跑到人家后院（东海龙王）洗澡，杀了人家仆人，又杀了人家亲生儿子，还把人儿子筋抽出来做皮带，人家找上门来又要扒人家的龙鳞。可怜石矶娘娘的徒弟闭门家中坐，被哪吒从山海关千里之外一箭飞来射死，找哪吒评理，结果后台没有人家硬，硬是被哪吒的师傅太乙真人活活用“九龙神火罩”炼回石头形状（这个情节小时候觉得非常恐怖，一个ppmm竟然就给活活烧死了）。闯了这么多祸，被老爹逐出家门也是情有可原。</p>
<p>哪吒自裁之后，还是靠师傅太乙真人用莲花做面，莲藕为肢重造了身体，再次说明老板的重要性。</p>
<blockquote><p>倪匡这么说哪吒：“常常羨慕哪吒能够削骨还父，割肉还母，了却了血肉之躯，从此自由自在，再也不必受父母所生肉体的束缚。莲花化身之后，便进入了生命的高级形态，以灵魂为主的生命形式，摒弃了百无一是的臭皮囊。”</p>
</blockquote>
<p>不过哪吒和李靖按理说在割还骨肉之后就父子决裂，形同路人了，《封神》里面却还是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怪哉。</p>
<p>写了这么多，总结一下：要想混的好，最重要的要有个好老板，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p>
</p>
<p>PS:</p>
<p>《哪吒传》作者简介：</p>
<p>于秀溪，河北灵寿人，中国作家协会会员。1963年毕于北京广播学院新闻系。历任解放军福建前线广播电台文学编辑、记者，北京内燃机总厂工会宣教干事，人民美术出版社副编审、《连环画报》主编。1961年开始发表作品。1988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    <br />著有长篇小说《哪吒传》《姜子牙外传》《香罗情仇》《泼醋夫人》，中篇小说《岳云寻父记》《乔老爷传奇》，艺术摄影诗集《荷韵》（合作）以及“诗书作品集”等。</p>
<p>还写过《姜子牙外传》，看来确实是《封神》的同人爱好者。</p>
<p><a href="http://www.douban.com/subject/2024623/">豆瓣网上的《哪吒传》</a></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pandalove.us/%e5%93%aa%e5%90%92%e4%bc%a0/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3</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北海拾贝（三）</title>
		<link>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3-2</link>
		<comment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3-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02 Jul 2008 23:02:16 +0000</pubDate>
		<dc:creator>Panda</dc:creator>
				<category><![CDATA[陈年往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童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3-2</guid>
		<description><![CDATA[这几天工作繁忙，且有客来访，更新较慢，大家见谅。眼看着访问量显著下降，看来还得每日长篇原创才是王道。
 接上回。
慢步跑下山崖就是大海了，脚下的沙子和石子被太阳烤的火烫，即使穿着包脚凉鞋也能感受到热度，赶紧跳进凉凉的海水里，感觉整个人都清凉下来，虽然头顶烈日威力不减，可似乎热量都从身体传到海水，不停留一刻。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海湾，到了美国后感觉到真正无阻碍的大洋的冰冷，即使是7，8月份，把手探进去也要打个寒战，比较之下，姥姥家的海还是要平易近人的多。
看着裸露的礁石心头就是莫名的兴奋，天时有了，还需要地利，地利不用自己找，只要往人多的地方去就好了，the wisdom of crowds嘛。但是也不能去人太多的地方，这跟任何一种采集类的工作一样，跑到别人旁边一来惹人生厌，二来捡别人的剩涝事倍功半。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从自然界里拾取食物感到如此兴奋，想来在猴子直立行走后，进入农业社会前，人类一直靠狩猎采集讨生活，所以捡到食物的愉悦感被深深的刻印在人类基因里，一有机会就出来窥伺一下。

选定了地方就开始吧（终于开始了）。大海是慷慨富有的，即使数千年来祖祖辈辈的人在这里不停的搜刮，各种各样的水产品还是俯首皆是，各种生物在你的脚下或惊慌的四处逃窜，或卑微的藏匿不动，生杀予夺的大权都掌握在你一人手里（比鲁迅同学的百草园要好玩的多）。
最惨的就是牡蛎和其他贝类了，虽然叫动物，可是动的太慢或者只有一部分动，还是跟植物一样只能任人宰割。那个时候对固定在礁石上，样貌丑陋的牡蛎真是看不上眼啊，只有冬天的时候实在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搞得时候才敲几个下来。那个时候也很土，牡蛎都是搞回家用大锅煮的，不得不承认，牡蛎虽然样子难看，但是还是相当好吃的。到了美国学会直接在海滩上拿小刀撬牡蛎吃，又是一番滋味。
还有贝壳和一些小海螺，有很多人蹲在那里，用自制的小耙子挖啊挖，运气好一窝能挖几十个，不过我那个时候对这些大路货更是不屑一捡，我把眼光瞄向更深的水底。
不过我只能趟到比短裤下摆略浅的地方，再深的地方我只能望洋兴叹，那是潜水人的世界，需要更牛掰的家伙事儿：

充气橡胶轮胎：主要在中间绑一个网兜用来放战利品 
宽目泳镜 
呼吸管 
脚蹼 

这些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都是很牛掰的gadget，我舅舅全套行头都有，可惜不让我用，估计怕我淹死了没法跟他姐姐交代。所以我撑死也就在平地带上泳镜，套上脚蹼过过干瘾。说起来我舅舅是典型东北大汉，说话直爽，每餐必喝白酒，身高一米八（嘿嘿，后来被我赶超了），络腮胡子（sigh，我心头一直的痛）。水性极好，我姥姥说赤手空拳潜水，可以潜三层楼那么深，还是后备海岸救生员（beach guard？）。
（未完待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font color="#c0c0c0">这几天工作繁忙，且有客来访，更新较慢，大家见谅。眼看着访问量显著下降，看来还得每日长篇原创才是王道。</font></p>
<p><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7/bigseashell.jpg"><img title="bigseashell" style="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margin: 0px 10px 0px 0px; border-right-width: 0px" height="91" alt="bigseashell" src="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7/bigseashell-thumb.jpg" width="144" align="left" border="0" /></a> 接<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2">上回</a>。</p>
<p>慢步跑下山崖就是大海了，脚下的沙子和石子被太阳烤的火烫，即使穿着包脚凉鞋也能感受到热度，赶紧跳进凉凉的海水里，感觉整个人都清凉下来，虽然头顶烈日威力不减，可似乎热量都从身体传到海水，不停留一刻。当然，这只是一个小小的海湾，到了美国后感觉到真正无阻碍的大洋的冰冷，即使是7，8月份，把手探进去也要打个寒战，比较之下，姥姥家的海还是要平易近人的多。</p>
<p>看着裸露的礁石心头就是莫名的兴奋，天时有了，还需要地利，地利不用自己找，只要往人多的地方去就好了，<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The_Wisdom_of_Crowds">the wisdom of crowds</a>嘛。但是也不能去人太多的地方，这跟任何一种采集类的工作一样，跑到别人旁边一来惹人生厌，二来捡别人的剩涝事倍功半。不知道为什么会对从自然界里拾取食物感到如此兴奋，想来在猴子直立行走后，进入农业社会前，人类一直靠狩猎采集讨生活，所以捡到食物的愉悦感被深深的刻印在人类基因里，一有机会就出来窥伺一下。</p>
<p><span id="more-116"></span></p>
<p>选定了地方就开始吧（终于开始了）。大海是慷慨富有的，即使数千年来祖祖辈辈的人在这里不停的搜刮，各种各样的水产品还是俯首皆是，各种生物在你的脚下或惊慌的四处逃窜，或卑微的藏匿不动，生杀予夺的大权都掌握在你一人手里（比鲁迅同学的百草园要好玩的多）。</p>
<p>最惨的就是牡蛎和其他贝类了，虽然叫动物，可是动的太慢或者只有一部分动，还是跟植物一样只能任人宰割。那个时候对固定在礁石上，样貌丑陋的牡蛎真是看不上眼啊，只有冬天的时候实在没有别的东西可以搞得时候才敲几个下来。那个时候也很土，牡蛎都是搞回家用大锅煮的，不得不承认，牡蛎虽然样子难看，但是还是相当好吃的。到了美国学会直接在海滩上拿小刀撬牡蛎吃，又是一番滋味。</p>
<p>还有贝壳和一些小海螺，有很多人蹲在那里，用自制的小耙子挖啊挖，运气好一窝能挖几十个，不过我那个时候对这些大路货更是不屑一捡，我把眼光瞄向更深的水底。</p>
<p>不过我只能趟到比短裤下摆略浅的地方，再深的地方我只能望洋兴叹，那是潜水人的世界，需要更牛掰的家伙事儿：</p>
<ol>
<li>充气橡胶轮胎：主要在中间绑一个网兜用来放战利品 </li>
<li>宽目泳镜 </li>
<li>呼吸管 </li>
<li>脚蹼 </li>
</ol>
<p>这些对于小时候的我来说都是很牛掰的gadget，我舅舅全套行头都有，可惜不让我用，估计怕我淹死了没法跟他姐姐交代。所以我撑死也就在平地带上泳镜，套上脚蹼过过干瘾。说起来我舅舅是典型东北大汉，说话直爽，每餐必喝白酒，身高一米八（嘿嘿，后来被我赶超了），络腮胡子（sigh，我心头一直的痛）。水性极好，我姥姥说赤手空拳潜水，可以潜三层楼那么深，还是后备海岸救生员（beach guard？）。</p>
<p>（未完待续）</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3-2/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北海拾贝（番外篇）</title>
		<link>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extra</link>
		<comment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extra#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6 Jun 2008 14:1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Panda</dc:creator>
				<category><![CDATA[陈年往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童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extra</guid>
		<description><![CDATA[ 穿上行头，拿上家伙事儿，终于蹦蹦跳跳出发了。出门拐个弯儿，走一个缓缓的石头坡就是海滩了。
以前有时候喜欢走一条悬崖上的小路，其实不是路，就是我自己发现悬崖上有几个地方可以落脚，正好可以爬上去，二十多米高，坡度挺大，有些地方还要用手，有点攀岩的意思。不过有一次，表妹跟着我一起乱跑，结果在卡在悬崖半中间，上下不得，吓得哇哇大哭，我也不敢再下去救她，只好去请姥姥来帮忙。自从这件事情之后就没有走那条路了，想想青春期的小男孩儿就是楞啊。
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如鲠在喉，不写不快。这个故事本来在BBS上贴过，刚才特地回去找了半天，可惜找不到了，别人的地盘就是不好玩。今天重新构思写一遍。
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家附近到处都在盖楼房，隔壁就有两幢马上就要完工的。那时候年纪小，不懂得“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是为闲人好，下学后经常跟小伙伴跑到空楼房里去玩。偶尔也偷个角铁，铁管啥的，然后跟推自行车收废品的换板砸炮，或者几个玻璃球玩，反正抓到了也是收废品的教唆的，别看咱年纪小，咱懂法！
那没有门的楼房对我们好像充满魔力的迷宫，我们在粗糙不平的水泥墙上疯狂涂鸦，在各个房间走廊里追逐打闹，有时候甚至扯点防水的那种毛毡布干脆在里面点起火来，玩腻了最后就来几泡童子尿浇灭，直到有一天。

以前一直都在空旷的走廊里捉迷藏，这一天我们发现跨过窗户可以走到外面搭的脚手架上的木板上面，为了方便施工，每一层都在楼房外围搭了一层木板供施工工人来回走动。这是个新奇的发现，追逐的天地扩大了一维，不用再憋在房间里面闻尿骚气。我们在三楼外围的木板上快乐的跑着，大声的喊着。我在前面，我的小伙伴在后面，我跑的很快，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追上。跑着跑着，突然脚底下一空，人掉了下去。这一幕至今难以忘怀，头顶是乱七八糟的脚手架，再上面是阴沉的天空，心里害怕却喊不出来，使劲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到。十几年的人生如幻灯片一样在眼前一张张的飞快的闪过，一直爱慕的同桌的女同学的模样也夹杂在其中（这你也信啊？？？）还没来得及想什么，突然身子撞到软绵绵的一个东西，弹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硕大的黑乎乎的东西从耳旁呼的一下子落下去了，落在地上发出巨大的撞击声。
这一切其实都发生在电光火石的t秒(加速度9.8m/s，距离3m，求时间t），然后我才发现我落在了二楼的白色尼龙安全网里，从我旁边落下去的则是我踩空的一块大木板。似乎由于有一头没有搭在架子上，正好被我踩到。
有时候我在想，也许平行世界的理论真的是对的。这个世界的存在只是因为我还存在，世界在那个小男孩从高楼掉下的时候进行了无数分化。我现在所在的世界，能让我静静的躺在沙发上灌水的世界，不过是其中的一支。平行世界第10000000000000号随着那个小男孩掉在地上摔死而走向另外一个方向。在平行世界第10000000000001号里，那个小男孩虽然掉在了安全网里，但是运气欠缺，被跟上来的木头板子给拍死了，或者拍残废了，再次分化出不同的世界。（送给不爱看童年故事的童鞋）
惊慌的我四处张望，却发现我家隔壁的徐阿姨站在下面，惊呆的看着我。我来不及打招呼，赶紧从安全网一个鹞子翻身从二楼的窗户灰溜溜猫腰钻进楼房，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
不过很快就东窗事发了，当天晚上老爸就把我胖揍了一顿，显然是那个阿姨告密。老爸禁止我从此去那个工地玩耍，不过哪里用的着他禁止，从此以后我见到建筑工地都绕着走，“施工重地”，那真不是开玩笑的。
读完这个故事可能有人眼睛都要气爆掉了，“珍珠”在哪里？？？
明天重回海滩拾贝！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6/seahorse.jpg"><img title="seahorse" style="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margin: 0px 10px 0px 0px; border-right-width: 0px" height="144" alt="seahorse" src="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6/seahorse-thumb.jpg" width="76" align="left" border="0" /></a> 穿上行头，拿上家伙事儿，终于蹦蹦跳跳出发了。出门拐个弯儿，走一个缓缓的石头坡就是海滩了。</p>
<p>以前有时候喜欢走一条悬崖上的小路，其实不是路，就是我自己发现悬崖上有几个地方可以落脚，正好可以爬上去，二十多米高，坡度挺大，有些地方还要用手，有点攀岩的意思。不过有一次，表妹跟着我一起乱跑，结果在卡在悬崖半中间，上下不得，吓得哇哇大哭，我也不敢再下去救她，只好去请姥姥来帮忙。自从这件事情之后就没有走那条路了，想想青春期的小男孩儿就是楞啊。</p>
<p>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如鲠在喉，不写不快。这个故事本来在<a href="http://www.mitbbs.com/bbsdoc/Seattle.html">BBS</a>上贴过，刚才特地回去找了半天，可惜找不到了，别人的地盘就是不好玩。今天重新构思写一遍。</p>
<p>大概是小学三年级的时候，那个时候我家附近到处都在盖楼房，隔壁就有两幢马上就要完工的。那时候年纪小，不懂得“施工重地，闲人免进”是为闲人好，下学后经常跟小伙伴跑到空楼房里去玩。偶尔也偷个角铁，铁管啥的，然后跟推自行车收废品的换板砸炮，或者几个玻璃球玩，反正抓到了也是收废品的教唆的，别看咱年纪小，咱懂法！</p>
<p>那没有门的楼房对我们好像充满魔力的迷宫，我们在粗糙不平的水泥墙上疯狂涂鸦，在各个房间走廊里追逐打闹，有时候甚至扯点防水的那种毛毡布干脆在里面点起火来，玩腻了最后就来几泡童子尿浇灭，直到有一天。</p>
<p><span id="more-86"></span></p>
<p>以前一直都在空旷的走廊里捉迷藏，这一天我们发现跨过窗户可以走到外面搭的脚手架上的木板上面，为了方便施工，每一层都在楼房外围搭了一层木板供施工工人来回走动。这是个新奇的发现，追逐的天地扩大了一维，不用再憋在房间里面闻尿骚气。我们在三楼外围的木板上快乐的跑着，大声的喊着。我在前面，我的小伙伴在后面，我跑的很快，无论如何不能让他追上。跑着跑着，突然脚底下一空，人掉了下去。这一幕至今难以忘怀，头顶是乱七八糟的脚手架，再上面是阴沉的天空，心里害怕却喊不出来，使劲想抓住什么却什么也抓不到。十几年的人生如幻灯片一样在眼前一张张的飞快的闪过，一直爱慕的同桌的女同学的模样也夹杂在其中（这你也信啊？？？）还没来得及想什么，突然身子撞到软绵绵的一个东西，弹了起来，紧接着一个硕大的黑乎乎的东西从耳旁呼的一下子落下去了，落在地上发出巨大的撞击声。</p>
<p>这一切其实都发生在电光火石的t秒(加速度9.8m/s，距离3m，求时间t），然后我才发现我落在了二楼的白色尼龙安全网里，从我旁边落下去的则是我踩空的一块大木板。似乎由于有一头没有搭在架子上，正好被我踩到。</p>
<p>有时候我在想，也许平行世界的理论真的是对的。这个世界的存在只是因为我还存在，世界在那个小男孩从高楼掉下的时候进行了无数分化。我现在所在的世界，能让我静静的躺在沙发上灌水的世界，不过是其中的一支。平行世界第10000000000000号随着那个小男孩掉在地上摔死而走向另外一个方向。在平行世界第10000000000001号里，那个小男孩虽然掉在了安全网里，但是运气欠缺，被跟上来的木头板子给拍死了，或者拍残废了，再次分化出不同的世界。（送给不爱看童年故事的童鞋）</p>
<p>惊慌的我四处张望，却发现我家隔壁的徐阿姨站在下面，惊呆的看着我。我来不及打招呼，赶紧从安全网一个鹞子翻身从二楼的窗户灰溜溜猫腰钻进楼房，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p>
<p>不过很快就东窗事发了，当天晚上老爸就把我胖揍了一顿，显然是那个阿姨告密。老爸禁止我从此去那个工地玩耍，不过哪里用的着他禁止，从此以后我见到建筑工地都绕着走，“施工重地”，那真不是开玩笑的。</p>
<p>读完这个故事可能有人眼睛都要气爆掉了，“珍珠”在哪里？？？</p>
<p>明天重回海滩拾贝！</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extra/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7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北海拾贝（二）</title>
		<link>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2</link>
		<comment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2#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5 Jun 2008 1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Panda</dc:creator>
				<category><![CDATA[陈年往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童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2</guid>
		<description><![CDATA[
小时候去海边最期待的莫过于“赶海”了。第一次赶海之前，我也就满足于蹲在沙滩上捡捡贝壳，往水里扔扔石头，翻个石头捉几个小海螺啥的。直到有一天退大潮，舅妈带着我去赶海，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
赶海需要等落潮的时候，而且每天要落两次，但是每天落潮的时间都不一样，潮水的周期不是一整天，而是一天加50分钟。而且初一，十五会有超级大潮，水会退的很远很远，一些平时根本看不到的石头也会露出来，而潮水退去后暴露在人们眼前的海货也就更多，因为那些地方在涨潮的时候可能有十几米深，一般涉水无法到达，有时候会有特别的收获。这就是大海的美丽神秘之处，对于人类，水下面永远是未知。它就像一个美丽的阿拉伯少女（这个比喻，吐啊），偶尔让风多掀动自己黑色面纱的一角，爱慕者就要激动不已，只因为能多看到那么一点点。

我去姥姥家一般住不满一个月，而且不能天天赶海，所以能赶上一个超级大潮就要兴奋的翻跟头了。当然基础知识并非我个人总结，而是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总结出来的规律。到我这儿就是舅舅舅妈亲自传授与我，当时就是囫囵一记。现在想想这多出来的50分钟其实是因为月球绕地球旋转的缘故，地球转了一天，月球在这一天之中也换了地方。而初一，十五则正好是月朔，月望之日，太阳，地球，月亮在一条直线上，潮汐力最大化（嘿嘿，给没赶过海的科普一下）。
那个时候没有网络去查潮汐时间，不像现在，去哪里挖贝壳都可以预先在网上查到当地低潮的高度和时间，有充分的准备时间。而我姥姥姥爷，舅舅舅妈，甚至包括表弟表妹，常年居住海边，对赶海早已失去了兴趣。尤其舅妈在医院工作，对食品的干净程度的要求比普通人要高好几个量级，对中国近海，尤其是姥姥家那片海岸的污染程度忧心忡忡，早已下了禁令，严禁表弟表妹食用任何从近海捕捞的水产品。这下子更没有人愿意帮助我计算下一次落潮的时间。所以我的潮汐预测基本跟在西雅图预测天气一样&#8211;看。
姥姥家在一所三层筒子楼的最高一层，难得的是窗外只有一片空地，然后就是一道悬崖直通海滩，打开窗户就能听到涛声阵阵，闻到海水的咸味，感觉到空气的潮湿，看到潮起潮落，如果早起一点的话就能看到海上日出，正经一个超级无敌海景condo。可惜好景不长，高中的时候那块空地左边盖了个疗养院，右边盖了两幢十几层高的大楼，本来完美的景色被切割的七零八落。不过还好，从高楼的缝隙之间还能看到海面，经常扫描岸边礁石，对海边的地形早已烂熟于心，当某块特定的礁石浮出水面的时候，就是该出发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好家伙事儿怎么行，这里先抖露抖露我的行头：

短裤背心各一条：年纪小也不能不穿衣服不是 
针织手套一副：第一次去的时候没有带，结果翻石头的时候被手头在手上刮出了无数条小口子，血染北海啊，而且被螃蟹夹的吱哇乱叫。 
网兜一个：要不东西往哪里放？ 
不漏脚趾头，脚后跟的凉鞋一双：跟手套同理，没有了它，在礁石嶙峋的海滩上走起路来跟裹脚老太太差不多吧，第一次也是被割的血染北海，不过这种凉鞋不好找，俺后来就穿我舅舅的，那双黑胶皮鞋似乎很有年头了，我在舅舅中学的照片里好像见到过。 
防晒霜：sigh，那个年代有个p防晒霜啊，听都没听说过。我在烈日和海水下只玩了几天，就晒的好像刚出锅的螃蟹。不过那时候真是玩心大于一切，一度烧伤依然每天奋斗在赶海第一线，那感觉，就是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回家的时候浑身脱了两层皮，以前不知道为啥说晒脱了两层皮，那次明白了，第一层就是本来的皮，第二层就是长好的皮又被晒脱，而第一层还没有全部长好，惨就一个字。大家以后赶海一定要带上防晒霜。 

行，齐活儿了。用现在的眼光看，真是相当的简陋。想起我现在经常片面追求装备的完美，而忘记了获取装备的本来目的，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东西。小时候以为长大了有了钱就更快乐，现在有了钱又去追忆儿时的快乐，有很多事情还真是鱼和熊掌，无法兼得。
落（读lao4）潮了，拿上家伙事儿，咱们赶海去喽！
（未完待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6/crab.jpg"><img title="crab" style="border-top-width: 0px; border-left-width: 0px; border-bottom-width: 0px; margin: 0px 10px 5px 0px; border-right-width: 0px" height="100" alt="crab" src="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6/crab-thumb.jpg" width="140" align="left" border="0" /></a></p>
<p>小时候去海边最期待的莫过于“赶海”了。第一次赶海之前，我也就满足于蹲在沙滩上捡捡贝壳，往水里扔扔石头，翻个石头捉几个小海螺啥的。直到有一天退大潮，舅妈带着我去赶海，从此一发而不可收拾。</p>
<p>赶海需要等落潮的时候，而且每天要落两次，但是每天落潮的时间都不一样，潮水的周期不是一整天，而是一天加50分钟。而且初一，十五会有超级大潮，水会退的很远很远，一些平时根本看不到的石头也会露出来，而潮水退去后暴露在人们眼前的海货也就更多，因为那些地方在涨潮的时候可能有十几米深，一般涉水无法到达，有时候会有特别的收获。这就是大海的美丽神秘之处，对于人类，水下面永远是未知。它就像一个美丽的阿拉伯少女（这个比喻，吐啊），偶尔让风多掀动自己黑色面纱的一角，爱慕者就要激动不已，只因为能多看到那么一点点。</p>
<p><span id="more-82"></span></p>
<p>我去姥姥家一般住不满一个月，而且不能天天赶海，所以能赶上一个超级大潮就要兴奋的翻跟头了。当然基础知识并非我个人总结，而是中国老百姓几千年来总结出来的规律。到我这儿就是舅舅舅妈亲自传授与我，当时就是囫囵一记。现在想想这多出来的50分钟其实是因为月球绕地球旋转的缘故，地球转了一天，月球在这一天之中也换了地方。而初一，十五则正好是月朔，月望之日，太阳，地球，月亮在一条直线上，潮汐力最大化（嘿嘿，给没赶过海的科普一下）。</p>
<p>那个时候没有网络去查潮汐时间，不像现在，去哪里挖贝壳都可以预先在网上查到当地低潮的高度和时间，有充分的准备时间。而我姥姥姥爷，舅舅舅妈，甚至包括表弟表妹，常年居住海边，对赶海早已失去了兴趣。尤其舅妈在医院工作，对食品的干净程度的要求比普通人要高好几个量级，对中国近海，尤其是姥姥家那片海岸的污染程度忧心忡忡，早已下了禁令，严禁表弟表妹食用任何从近海捕捞的水产品。这下子更没有人愿意帮助我计算下一次落潮的时间。所以我的潮汐预测基本跟在西雅图预测天气一样&#8211;看。</p>
<p>姥姥家在一所三层筒子楼的最高一层，难得的是窗外只有一片空地，然后就是一道悬崖直通海滩，打开窗户就能听到涛声阵阵，闻到海水的咸味，感觉到空气的潮湿，看到潮起潮落，如果早起一点的话就能看到海上日出，正经一个超级无敌海景condo。可惜好景不长，高中的时候那块空地左边盖了个疗养院，右边盖了两幢十几层高的大楼，本来完美的景色被切割的七零八落。不过还好，从高楼的缝隙之间还能看到海面，经常扫描岸边礁石，对海边的地形早已烂熟于心，当某块特定的礁石浮出水面的时候，就是该出发了。</p>
<p>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没有好家伙事儿怎么行，这里先抖露抖露我的行头：</p>
<ul>
<li>短裤背心各一条：年纪小也不能不穿衣服不是 </li>
<li>针织手套一副：第一次去的时候没有带，结果翻石头的时候被手头在手上刮出了无数条小口子，血染北海啊，而且被螃蟹夹的吱哇乱叫。 </li>
<li>网兜一个：要不东西往哪里放？ </li>
<li>不漏脚趾头，脚后跟的凉鞋一双：跟手套同理，没有了它，在礁石嶙峋的海滩上走起路来跟裹脚老太太差不多吧，第一次也是被割的血染北海，不过这种凉鞋不好找，俺后来就穿我舅舅的，那双黑胶皮鞋似乎很有年头了，我在舅舅中学的照片里好像见到过。 </li>
<li>防晒霜：sigh，那个年代有个p防晒霜啊，听都没听说过。我在烈日和海水下只玩了几天，就晒的好像刚出锅的螃蟹。不过那时候真是玩心大于一切，一度烧伤依然每天奋斗在赶海第一线，那感觉，就是一半是海水，一半是火焰。回家的时候浑身脱了两层皮，以前不知道为啥说晒脱了两层皮，那次明白了，第一层就是本来的皮，第二层就是长好的皮又被晒脱，而第一层还没有全部长好，惨就一个字。大家以后赶海一定要带上防晒霜。 </li>
</ul>
<p>行，齐活儿了。用现在的眼光看，真是相当的简陋。想起我现在经常片面追求装备的完美，而忘记了获取装备的本来目的，忽略了真正重要的东西。小时候以为长大了有了钱就更快乐，现在有了钱又去追忆儿时的快乐，有很多事情还真是鱼和熊掌，无法兼得。</p>
<p>落（读lao4）潮了，拿上家伙事儿，咱们赶海去喽！</p>
<p>（未完待续）</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2/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3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北海拾贝（一）</title>
		<link>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1</link>
		<comment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1#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4 Jun 2008 1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Panda</dc:creator>
				<category><![CDATA[陈年往事]]></category>
		<category><![CDATA[童年]]></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pandalove.us/crab-and-other-2</guid>
		<description><![CDATA[ 昨天的螃蟹咏本来是想回忆一下儿时的快乐时光，谁知道一不小心跑了题，变成了对中国饮食文化的道德质疑，真是惭愧。所幸昨天购物回来路上偷偷打的腹稿还在，今天就转寰正题。自开博后经常开车不语，悄悄走神打腹稿，冷落了领导，领导千万大人不计小人过。
汉沽虽然是渤海边上一颗璀璨的明珠，离海边只有几公里，但是到了海边只有一望无际的，深没大腿的滩涂地，那个地方除了淤泥就是淤泥，完全颠覆一般人对海滩的印象。所以我儿时的快乐回忆并不是在这里。
再往北一些，就是我姥姥家，这是我儿时的天堂，我曾在这里度过几个至今难忘的夏天。这里没有电视里标准的白沙滩，只有嶙峋的怪石，还有布满大小石子，碎贝壳的沙滩，这样的沙滩，不如叫石滩更贴切一些，根本无法赤足站立在上面。但正因为如此，这里如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还未被疯狂的游客占领。很多时候，如果你愿意多走几步路，或者多爬几块礁石，你可以找到一块只属于你自己的沙滩。不过我那个时候不是小资，体会不到那种独自拥有一片天地的心情。再加上，姥姥舅舅常常跟我讲一个小孩跑到人迹罕至的沙滩，结果涨潮后找不到返回的路，几天后尸体被冲回岸边的故事。胆小的我哪里经得起这个，如果一不小心走到看不到人的地方，都要急急忙忙跑回来，生怕潮水涨得太快。
海边物产丰富，俯首随手一拾皆是宝。那个时候姥爷喜欢带着我去捡海锥，海锥就是死去的小海螺的壳，小小的只有葵花子大，混在斑驳的石滩里，并不是很好找，需要反复眼睛强化对某种特定形状的敏锐度。偶尔能捡到一个稍微大一点儿的都让我雀跃不已，尖尖的海螺再配上螺纹好像一座微型的宝塔，光滑的螺身，五彩的颜色，一颗完整的海锥好像一个小小的大自然的艺术品，拿在我的小手里可以看半天。这种地上白捡东西的事情我最喜欢干，小孩儿眼神儿好，蹲在海滩上找啊找，很快就成为捡海锥的高手，连姥爷也摇头夸奖。捡到的海锥都放到干净的罐头瓶子里，海锥太小，攒滿一个瓶子可能需要上千个，一瓶瓶摆在姥爷的床下。当然我们并不是为了纯收集而捡海锥，将它们一个一个穿成串，这样的贝壳串挂上几十串就可以做成一扇门帘。海锥穿成的门帘在灯光下闪耀着彩色的光芒，显得异常美丽，摸上去凉凉的，掀动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撞击声，仿佛海水拍击着海滩。如今姥爷已经去世好几年了，一想起他就想起一个跟在老人后面撅着屁股拣海锥的小男孩，一瓶瓶满满的罐头瓶，还有能发出海的声音的门帘。
（未完待续）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6/pacifictritonseashell2.jpg"><img title="pacific-triton-seashell" style="border-right: 0px; border-top: 0px; margin: 0px 10px 5px 0px; border-left: 0px; border-bottom: 0px" height="164" alt="pacific-triton-seashell" src="http://blog.pandalove.us/wp-content/uploads/2008/06/pacifictritonseashell-thumb2.jpg" width="140" align="left" border="0" /></a> 昨天的<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crab-and-other">螃蟹咏</a>本来是想回忆一下儿时的快乐时光，谁知道一不小心跑了题，变成了对中国饮食文化的道德质疑，真是惭愧。所幸昨天购物回来路上偷偷打的腹稿还在，今天就转寰正题。自开博后经常开车不语，悄悄走神打腹稿，冷落了领导，领导千万大人不计小人过。</p>
<p>汉沽虽然是渤海边上一颗璀璨的明珠，离海边只有几公里，但是到了海边只有一望无际的，深没大腿的滩涂地，那个地方除了淤泥就是淤泥，完全颠覆一般人对海滩的印象。所以我儿时的快乐回忆并不是在这里。</p>
<p>再往北一些，就是我姥姥家，这是我儿时的天堂，我曾在这里度过几个至今难忘的夏天。这里没有电视里标准的白沙滩，只有嶙峋的怪石，还有布满大小石子，碎贝壳的沙滩，这样的沙滩，不如叫石滩更贴切一些，根本无法赤足站立在上面。但正因为如此，这里如一片未开发的处女地，还未被疯狂的游客占领。很多时候，如果你愿意多走几步路，或者多爬几块礁石，你可以找到一块只属于你自己的沙滩。不过我那个时候不是小资，体会不到那种独自拥有一片天地的心情。再加上，姥姥舅舅常常跟我讲一个小孩跑到人迹罕至的沙滩，结果涨潮后找不到返回的路，几天后尸体被冲回岸边的故事。胆小的我哪里经得起这个，如果一不小心走到看不到人的地方，都要急急忙忙跑回来，生怕潮水涨得太快。</p>
<p>海边物产丰富，俯首随手一拾皆是宝。那个时候姥爷喜欢带着我去捡海锥，海锥就是死去的小海螺的壳，小小的只有葵花子大，混在斑驳的石滩里，并不是很好找，需要反复眼睛强化对某种特定形状的敏锐度。偶尔能捡到一个稍微大一点儿的都让我雀跃不已，尖尖的海螺再配上螺纹好像一座微型的宝塔，光滑的螺身，五彩的颜色，一颗完整的海锥好像一个小小的大自然的艺术品，拿在我的小手里可以看半天。这种地上白捡东西的事情我最喜欢干，小孩儿眼神儿好，蹲在海滩上找啊找，很快就成为捡海锥的高手，连姥爷也摇头夸奖。捡到的海锥都放到干净的罐头瓶子里，海锥太小，攒滿一个瓶子可能需要上千个，一瓶瓶摆在姥爷的床下。当然我们并不是为了纯收集而捡海锥，将它们一个一个穿成串，这样的贝壳串挂上几十串就可以做成一扇门帘。海锥穿成的门帘在灯光下闪耀着彩色的光芒，显得异常美丽，摸上去凉凉的，掀动的时候发出叮叮当当的撞击声，仿佛海水拍击着海滩。如今姥爷已经去世好几年了，一想起他就想起一个跟在老人后面撅着屁股拣海锥的小男孩，一瓶瓶满满的罐头瓶，还有能发出海的声音的门帘。</p>
<p>（未完待续）</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pandalove.us/memory-from-north-sea-1/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12</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螃蟹及其他</title>
		<link>http://blog.pandalove.us/crab-and-other</link>
		<comments>http://blog.pandalove.us/crab-and-other#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3 Jun 2008 14:00:00 +0000</pubDate>
		<dc:creator>Panda</dc:creator>
				<category><![CDATA[胡思乱想]]></category>
		<category><![CDATA[童年]]></category>
		<category><![CDATA[饮食]]></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blog.pandalove.us/crab-and-other</guid>
		<description><![CDATA[(烂左眼搞一稿多投，暴露大家菠萝阁，叉出去弹鸡鸡弹到死）
下午去中国超市买菜，看到有活蓝蟹卖，两大筐螃蟹，挤挤一堂，虽然螃蟹不是群居动物，估计事到如今也没得选择。用铁夹子去选的时候，它们似乎也知道被选中的命运，纷纷举起自己肉夹子进行最后的反抗。可惜无脊椎动物就是无脊椎动物，不懂得掏光洋灰的道理，不知道人类不吃死螃蟹，反抗激烈反而加速了自己命运的进程。或者它们知道那不可避免的结局，索性举起自己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
螃蟹在蒸笼里从青蓝色变成了诱人的橙红色，每次听到它们在锅里面抓挠锅盖的时候都有点于心不忍。想起小时候躲在门后看老爸杀鸡，一只本来活蹦乱跳的大公鸡被割断了喉管丢在了地上，为了放血，不能一下子杀死，公鸡在地上扑腾着，悲惨的鸣叫着，直至血尽身亡，停止了扑动。这一幕在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印象，那只鸡的叫声在我写这篇的时候似乎还在耳畔回荡。当时我想，长大了我也要当家作主，可能也要这样杀鸡，一定要硬起心肠才行。前几天看到邮件列表上有人讨论养鸡生蛋，回来跟领导讨论说养几只，这样每天都可以吃到有机鸡蛋，最后老了下不动蛋了还可以炖老母鸡汤。领导马上反驳说那你来杀？一打听才知道这在领导家也是老泰山的专职工作，看来杀鸡还真是那个时代的中国男性的必修课程。
咱们中国人似乎非常喜欢新鲜的肉类，所以如果能够保证食物到了厨房还在呼吸，那是再好不过。小时候老爸还买过几只小白兔，小灰兔，我以为那是老爸买来的宠物，看着毛茸茸的兔子们在厨房，鼻子嗅来嗅去的，觉得它们好可爱，还特意揪了点白菜给它们，可惜第二天就变成了“小白兔”。具体的过程我也亲见了，不过过于血腥就不写出来了。
受到父辈的影响，我们这一代对与为了吃饭而杀生似乎也视为理所应当。有一次跟朋友去下馆子，朋友特地从超市买了活牛蛙，交给服务员让做个红烧田鸡腿，谁知道等了一会服务员匆匆忙忙跑出来说大厨不肯杀青蛙，我朋友听了二话不说，撸了袖子奔厨房，一会儿出来说搞定了，那次的田鸡腿非常好吃，看来想要美味，食材新鲜还是非常重要的。不过，不敢杀生的厨师在中国肯定是非常不可思议，在这行估计混不下去只好去当和尚。
食材的新鲜讲究到了极致，就是吃活的。有道名菜唤作“糖醋活鱼”，类似普通糖醋鱼的做法，唯一的区别是鱼上桌时一息尚存，嘴巴不住开阖。领导回国的时候还吃到一种叫“醉虾”的菜，是用活的河虾，丢在白酒里，等虾醉倒了，不怎么动了，就可以吃了。据领导说吃的时候还是胆战心惊的，不过味道是非常的鲜，入口后似乎还能感觉到虾肉在口中跳动，回国吃了这么多菜，这个她觉得最好吃，印象也最深刻。
吃活物吃到极致就应该属那个著名的“生吃猴脑”了吧。以下内容描写可能过于暴力，愿继续读下去者请点击此处。
取一特制桌，中间有一小口可以开合，牵一活猴，将猴头卡在桌孔让其无法动弹。再取一小锤，将猴头砸开一洞，再下面就是众人围坐桌旁，用小勺舀取猴脑，然后蘸佐料食用。这个是很小的时候从一本书上看来的（sigh，小时候都看些啥书啊），因其描写逼真，至今无法忘记，现在写起来也是一身的鸡皮疙瘩。但其真实性无法考证，我一直觉得其实是个urban legend，刚才谷歌了一把，按理应该有特种桌子的图片，可只找到了一段视频（胆小勿入）。不管怎样吃灵长类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毕竟吃的时候要面对一张类似人的脸。而且吃同类的话，因为基因类似，疾病更容易传播。据说疯牛病就是因为牛饲料都是用牲畜内脏制造而成，而艾滋病则是非洲人吃狒狒而将其从狒狒引入人类。
相比之下，美国受清教影响，饮食上保守的可怜。餐桌上不能看到动物的眼睛，所以超市里的鱼都是整整齐齐的一块一块，看不出来原先的模样。杀生那更是不可能，罪孽都交给别人去犯，自己眼不见心不烦。
我不知道是否应该享受食材的新鲜而彻底摒弃心底一点仅存的恻隐之心，但当通红的螃蟹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em>(烂左眼搞一稿多投，暴露大家菠萝阁，叉出去弹鸡鸡弹到死）</em><br />
下午去中国超市买菜，看到有活蓝蟹卖，两大筐螃蟹，挤挤一堂，虽然螃蟹不是群居动物，估计事到如今也没得选择。用铁夹子去选的时候，它们似乎也知道被选中的命运，纷纷举起自己肉夹子进行最后的反抗。可惜无脊椎动物就是无脊椎动物，不懂得掏光洋灰的道理，不知道人类不吃死螃蟹，反抗激烈反而加速了自己命运的进程。或者它们知道那不可避免的结局，索性举起自己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尊严。</p>
<p>螃蟹在蒸笼里从青蓝色变成了诱人的橙红色，每次听到它们在锅里面抓挠锅盖的时候都有点于心不忍。想起小时候躲在门后看老爸杀鸡，一只本来活蹦乱跳的大公鸡被割断了喉管丢在了地上，为了放血，不能一下子杀死，公鸡在地上扑腾着，悲惨的鸣叫着，直至血尽身亡，停止了扑动。这一幕在我幼小的心灵留下了深深的印象，那只鸡的叫声在我写这篇的时候似乎还在耳畔回荡。当时我想，长大了我也要当家作主，可能也要这样杀鸡，一定要硬起心肠才行。前几天看到邮件列表上有人讨论养鸡生蛋，回来跟领导讨论说养几只，这样每天都可以吃到有机鸡蛋，最后老了下不动蛋了还可以炖老母鸡汤。领导马上反驳说那你来杀？一打听才知道这在领导家也是老泰山的专职工作，看来杀鸡还真是那个时代的中国男性的必修课程。</p>
<p>咱们中国人似乎非常喜欢新鲜的肉类，所以如果能够保证食物到了厨房还在呼吸，那是再好不过。小时候老爸还买过几只小白兔，小灰兔，我以为那是老爸买来的宠物，看着毛茸茸的兔子们在厨房，鼻子嗅来嗅去的，觉得它们好可爱，还特意揪了点白菜给它们，可惜第二天就变成了<a href="http://blog.pandalove.us/genghis-khan-and-little-white-rabbit">“小白兔”</a>。具体的过程我也亲见了，不过过于血腥就不写出来了。</p>
<p>受到父辈的影响，我们这一代对与为了吃饭而杀生似乎也视为理所应当。有一次跟朋友去下馆子，朋友特地从超市买了活牛蛙，交给服务员让做个红烧田鸡腿，谁知道等了一会服务员匆匆忙忙跑出来说大厨不肯杀青蛙，我朋友听了二话不说，撸了袖子奔厨房，一会儿出来说搞定了，那次的田鸡腿非常好吃，看来想要美味，食材新鲜还是非常重要的。不过，不敢杀生的厨师在中国肯定是非常不可思议，在这行估计混不下去只好去当和尚。</p>
<p>食材的新鲜讲究到了极致，就是吃活的。有道名菜唤作“糖醋活鱼”，类似普通糖醋鱼的做法，唯一的区别是鱼上桌时一息尚存，嘴巴不住开阖。领导回国的时候还吃到一种叫“醉虾”的菜，是用活的河虾，丢在白酒里，等虾醉倒了，不怎么动了，就可以吃了。据领导说吃的时候还是胆战心惊的，不过味道是非常的鲜，入口后似乎还能感觉到虾肉在口中跳动，回国吃了这么多菜，这个她觉得最好吃，印象也最深刻。</p>
<p>吃活物吃到极致就应该属那个著名的“生吃猴脑”了吧。以下内容描写可能过于暴力，愿继续读下去者请<a onclick="var x = document.getElementById('monkeybrain');if(x.style.display=='none') x.style.display='block'; else x.style.display = 'none'; x.style.background='#cccccc';return false;" href="#">点击此处</a>。</p>
<p id="monkeybrain" style="display: none">取一特制桌，中间有一小口可以开合，牵一活猴，将猴头卡在桌孔让其无法动弹。再取一小锤，将猴头砸开一洞，再下面就是众人围坐桌旁，用小勺舀取猴脑，然后蘸佐料食用。这个是很小的时候从一本书上看来的（sigh，小时候都看些啥书啊），因其描写逼真，至今无法忘记，现在写起来也是一身的鸡皮疙瘩。但其真实性无法考证，我一直觉得其实是个urban legend，刚才谷歌了一把，按理应该有特种桌子的图片，可只找到了一段<a href="http://you.video.sina.com.cn/b/1347481-1256986391.html">视频</a>（胆小勿入）。不管怎样吃灵长类还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毕竟吃的时候要面对一张类似人的脸。而且吃同类的话，因为基因类似，疾病更容易传播。据说疯牛病就是因为牛饲料都是用牲畜内脏制造而成，而艾滋病则是非洲人吃狒狒而将其从狒狒引入人类。</p>
<p>相比之下，美国受清教影响，饮食上保守的可怜。餐桌上不能看到动物的眼睛，所以超市里的鱼都是整整齐齐的一块一块，看不出来原先的模样。杀生那更是不可能，罪孽都交给别人去犯，自己眼不见心不烦。</p>
<p>我不知道是否应该享受食材的新鲜而彻底摒弃心底一点仅存的恻隐之心，但当通红的螃蟹摆在我的面前的时候，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blog.pandalove.us/crab-and-other/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29</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